【其他服務】可以說專利合作條約是巴黎公約的子條約么
2018-01-14
專利合作條約英文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簡稱PCT,從名稱上可以看出,專利合作條約是專利領域的一項國際合作條約。自采用巴黎公約以來,它被認為是該領域進行國際合作最具有意義的進步標志。但是,它主要涉及專利申請的提交,檢索及審查以及其中包括的技術信息的傳播的合作性和合理性的一個條約。PCT不對“國際專利授權”:授予專利的任務和責任仍然只能由尋求專利保護的各個國家的專利局或行使其職權的機構掌握(指定局)。PCT并非與巴黎公約競爭,事實上是其補充。的確,它是在巴黎公約下只對巴黎公約成員國開放的一個特殊協議。
專利合作條約(簡稱為PCT)是繼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之后專利領域的最重要的國際條約,是國際專利制度發(fā)展史上的又一個里程碑。該條約于1970年6月19日由35個國家在華盛頓簽訂。1978年6月1日開始實施,截至2013年7月,共有148個成員國,由總部設在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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